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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著名商标的认定
一、省市著名商标简介
省市著名商标是指通过省市著名商标认定部门(通常是以省市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并被授予“著名商标”称号的商标,这是对该商标知名度的一种肯定,该商标在获认定的地域范围内可受到更大程度的法律保护。
与中国驰名商标的“个案启动”程序不同,省市著名商标的认定采取了企业主动申请、认定机关进行审查批准的程序。省市著名商标通常是一年一次的审批程序,错过审批时机的企业只能等下一年度才能申请。著名商标的有效期通常为三年,三年期满后需经过重新认定,未通过重新认定的商标不得再自称为“著名商标”。
一般来说,各省市著名商标的认定、管理保护工作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各地都制定了内容基本相同的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那些实质与申请材料均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通常可以顺利通过著名商标的认定。企业的商标在获得著名商标认定后,可以在商标使用中使用“××著名商标”的字样,且在当地面对各种商标侵权时,工商管理部门会给予更有力的保护。
二、申请认定河南省著名商标应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著名商标申请人是在本省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个人合伙等商标权所有人;
2、该商标为注册商标且商标权无争议;
3、该商标核准注册三年以上;
4、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知悉;
5、商标所有权人无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较强的商标意识和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保护措施。
(二)重新认定条件
已经取得河南省著名商标,但已超过三年有效期和即将到期的注册商标应重新提出认定。
三、申报时间和流程
1、准备:3-5月;依照认定办法和往年申报要求,搜集证据,整理材料。
2、申请:7-9月;向所在地区县级工商分局提出著名商标认定申请。
3、推荐:8月;市工商局向省工商局推荐,并组织相关调查、论证,征询有关地区、部门、行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意见,作出认定或者不予认定的决定。
4、受理评定:9月;省工商局受理认定申请书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定。
5、下发证书:12月;由省工商局统一印发“河南省著名商标证书”。
6、拿相关资料到相关部门领取申请奖励。
四、认定为河南省著名商标的好处:
1、著名商标所有权人在有效期内,可以在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上使用“河南著名商标”字样标志。
2、被认定为著名商标后满三年,可由省工商行政管局从中择优推荐参加中国实名商标的认定。
3、著名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知名商品。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
4、著名商标所有权人可以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冠“河南省”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5、著名商标申请成功后可以获得政府表彰、及现金奖励(5-10万)。
五、河南省著名商标各地方奖励标准
郑州:30万 平顶山:20万 焦作:10万 商丘:10万 许昌:20万
洛阳:10万 济源:10万 新乡:10万 南阳:20万 汝阳:10万
驻马店:10万 濮阳:10万 鹤壁:10万 安阳:10万 漯河:10-20万
(各地区不同,奖励标准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