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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9018辆出租车经营权3月1日起无偿使用
2月22日,从苏州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依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为进一步减轻出租汽车行业负担,苏州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6年3月1日起全市9018辆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无偿使用。
据介绍,苏州市区现有出租汽车4803辆,其中4303辆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另外500辆电调专用出租车经营权已实行无偿使用)。市区出租汽车经营权无偿使用实施过程分两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