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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代理“美相学”商标驳回复审维权成功
郑州中航广告有限公司对其注册在第41类的17931646号“美相学”商标被商标局驳回不服,特委托我公司代理该商标的驳回复审事宜,并最终取得维权成功。
案情回顾:
2016年6月商标局驳回第41类的17931646号“美相学”商标注册申请,理由为:该标志使用在制定服务项目上,仅直接表示了其服务内容特点,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经我公司律师分析,申请商标未直接表明其服务内容特点,没有违反商标注册的禁止性规定,也不存在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并引用众多在先案例,最终商评委裁定第17931646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成功维权。
以上案例仅为众多成功案例中的一个,光大代理了众多知识产权维权案件,有效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知识产权疑难案件,欢迎联系我们为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