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国际新闻 >
新闻中心
商标信函为何会在社交媒体上产生相反效果
传统执法战略(例如律师函)可能会在社交媒体背景中产生相反效果,商标所有人试图主张其权利可能会被指控为霸凌行为。
12月1日,Finnegan, Henderson, Farabow, Garrett & Dunner律所合伙人茱莉亚.马西森(Julia Matheson)在2016知识产权峰会上担任专家组的主持人,并发表以上观点。
马西森称,当发送律师函的时候,公司必须“对使用的语气非常谨慎”。
她说,“你必须思考更广义的语境:律师函对我要寄送给的个人以及他们参与或交流的圈子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她以能多益(Nutella)作为政策失败的例子
2007年,一名粉丝创立了“世界能多益日”以祝贺能多益产品。
2013年4月,公司给这名博客用户寄送了一封带有“强烈要求的”禁止侵权通知函。该博客用户宣布称她正在拉黑这篇网页,而且遇到了“非常消极的”回复。
马西森称,公司一周内就取消了禁止侵权通知要求。
马西森补充说,监管整个互联网是不可能的,品牌必须具备战略性。
伴随着社交媒体和互联网的出现,公司面临许多机遇,但也会遭遇品牌失控。
马西森称,“由于社交媒体的缘故,公司不再对它们自身的品牌故事享有掌控权。品牌故事不仅掌握在其所有人手中,也掌握在消费者手中。”
BrandIT Consult咨询公司首席执行官及雀巢前任全球总法律顾问卡洛琳.佩瑞德(Caroline Perriard)同意此观点,并建议称,公司建立自身品牌的防御保护战略至关重要。
她解释称,即使你没有在线销售,你的产品依然会出现在网络上,这意味着“了解你的产品和品牌在什么地方很重要”。
佩瑞德建议需通过采用适合其品牌、团队及可用资源的检测策略来鉴别对公司产生重要影响的各种滥用。
她说,“要对最重要的品牌滥用进行处理”。她还称公司应紧盯“确实正在破坏自身品牌的”滥用行为。
英国音乐出版商协会(Music Publishers Association)前主席克里斯.巴特勒(Chris Butler)也加入该专家组。他解释称,音乐界已到了一个“临界点”,即更多音乐产品是以数字而非实体的形式被售出。
他说,“社交媒体的出现具有变革意义,我们必须在促销和货币化之间维持一种平衡。当侵权变得容易的时候,保护就会变得困难。”
2016知识产权峰会于12月2日闭幕。(编译自worldiprevie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