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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林匹克运动员在社交媒体上的言论受“规则40”制约
参加里约热内卢奥林匹克运动会的运动员必须在竞赛期间与非官方的赛事赞助商切断联系,必须遵守严格的社交媒体准则,否则将面临制裁或被取消比赛资格。
《奥林匹克宪章》第40条规则(以下简称“第40条”)旨在保护正式的奥林匹克赞助商的知识产权,如花大价钱与奥运会产生关联的可口可乐、麦当劳和松下。第40条规定只有获得许可的奥林匹克赞助商可以在7月24日至8月24日期间提及“奥林匹克相关词语”。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IOC)表示,奥林匹克相关词语包括“里约”、“金牌”、“银牌”、“铜牌”、“奖牌”和“胜利”等词语。
非正式的奥林匹克合作伙伴不得在社交媒体上使用上述词语,同类体育品牌也被告知不能给在里约参加竞赛的运动员传递“祝你好运”等信息。
这些公司不得在Twitter上推送运动员的图片,任何违反这些严格规定的奥运会选手可能面临制裁。
在严重情况下,在未来几周获得的奖牌也可能被没收。
第40条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后实际上有所放松,但关于赞助和社交媒体的严格法律在本届奥运会上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在解释第40条时,美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市场总监丽莎.贝尔德(Lisa Baird)说:“商业实体不得把赛事信息发布在企业的社交媒体账号上。”
“法律限制在话题中使用商标,如#Rio2016。赞助商享有排他性知识产权。”
非奥林匹克赞助商可以支持运动员,反之亦然,但它们不能直接提及竞赛或任何与奥林匹克有关的词语。
贝尔德在解释这些荒唐的规则时说:“运动员可以在比赛期间说‘谢谢你的支持’。”
“但销售运动饮料的公司不能在它们的社交媒体页面或网站发布任何赛事信息。它们这么做只是利用奥林匹克销售饮料。”
奥林匹克有许多来自全球的官方合作伙伴,但第40条尤其适用于阿迪达斯、耐克和安德玛等运动品牌。
里约的许多运动员与这些公司签有赞助协议,但双方都必须明白未来两周在Twitter、Facebook和其他平台上什么可以说以及什么不可以说。
每个奥林匹克委员会应确保其成员遵守这些规则。大不列颠队在去年12月就告知了运动员这些规则。(编译自nzherald.co.nz)